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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热抢修技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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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蓝星水处理制剂厂
2026/4/30 11:22: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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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管理

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总公司供热服务承诺制度

来源:本站整理

 

一、    工作目标

按开发区热力发展规划不断发展集中供热事业,以热情周到的服务为用户供热,使采暖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。

二、    有偿服务内容

1.集中供热工程的设计、安装、调试、运行;

2.用户管道与系统管网碰接;

3.热力管道及其他热力设施清洗、打压;

4.用户室内设施的更新、改造、维修及故障排除;

5.冬季供暖

6.供生产用汽;

7.供暖设施的维护、保养;

8.供暖、供汽入网收费;

三、    有偿服务标准

1.集中供热工程的设计、安装、调试、运行:

(1)实行设计、安装、调试、运行一条龙服务。

    (2)施工中不偷工减料、不粗制滥造。若有质量问题或误期现象,热力总公司将按协议规定承担经济责任。

    (3)业务承办人员不以任何名义对用户吃、拿、卡、要。若发生,要按价赔偿,并在公司内部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罚款。

    (4)本业务由经营计划部、技术部、供热部负责。电话6385011、6385012、6385015。

2.用户管道与系统管网的碰接:

    (1)公司接到用户的书面申报后,3天内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管道勘查和室内供暖设施的验收,经验收符合规范后,10天内完成管线设计。如管路现场情况复杂,设计难度较大,由公司和用户协商处理。

    (2)需联网的用户在每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请并交纳了热力投资款后,公司按双方的协议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安装,并确保按期供暖。7月31日后申请的按双方约定供暖时间执行。

(3)本项业务由经营计划部负责。

3.热力管道及其他热力设施清洗、打压:

    (1)11月10日开始对已具备供热条件用户的热力管道及其他热力设施进行清洗、打压;

    (2)本项业务由公司生产部及各供热管理处负责。第一供热管理处电话:6385021;第二供热管理处电话:6385022第三供热管理处电话:6385023。

4.用户室内设施的更新、改造、维修及故障排除:

    (1)接到用户室内设施更新、改造的书面申请后,一周内作出改造方案和预算,待用户改造款到位后,给予改造施工。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。需更换暖气片的用户交款后,供暖期间在征得同一供暖系统用户同意后,三日内给予更换,非供暖期由双方约定换片时间。

    (2)接到用户室内系统的阀门、管件损坏或爆裂的通知后,30分钟内派人去现场关停有关供热管道,并可按用户的委托进行维修或更换,恢复正常供暖后,按规定收取有关费用。

(3)对用户室内管网系统发生的故障,公司将根据《烟台经济技

术开发区供热管理办法》及《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,在用户的配合下及时给予排除。供暖期间各处设立抢修队昼夜值班。

    (4)本项业务由公司生产部及各供热管理处负责。

    5.冬季供暖:

    (1)本公司从当年11月22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实施供暖,共计130天。采暖期内无特殊原因保持每天24小时供暖。对因热力总公司造成的停供或缓供的,停供的用户应于12月1日—15日退还采暖费,缓供的用户应于次年4月1日—10日退还或抵交下年度采暖费。

    (2)供热运行期间,将定点、定期监测用户温度,并根据室外温度,确定供水温度曲线,保证供热质量。

    (3)采暖期间,所属各供热站节假日正常供暖。

    (4)本项业务由生产部及各供热管理处负责

    6.供生产用汽:

    (1)热力总公司为用户提供生产蒸汽。所供蒸汽参数与供应时间满足双方协议要求。

    (2)本项工作由各供热管理处及经营计划部负责。

    7.供暖设施的维护、保养:

   (1)公司对供热设备实行定人、定机(线)、定期保养;完好率在90%以上,采暖效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(若用户室内采暖系统因年久失修,出现各种堵塞现象,或阀门卡塞、掉脱,采暖效果达不到标准的,可应用户的要求有偿调试或改造)。

   (2)本项工作由生产部及各供热管理处负责。

    8.供暖、供汽、入网收费:

    (1)依据《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,从9月30日到10月30日按统一标准收取当年度采暖费。

    (2)蒸汽用户每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签定供用汽合同,根据计划用汽量预付一个月的蒸汽款做为最后一个月的结算费用,多退少补。每月21日至25日按月结算当月的蒸汽费。

    (3)依据《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,新建或扩建的产权单位需供热,应在7月31日前交纳入网费及入网保证金。

    (4)此项工作由经营计划部负责。

    四、投诉程序

    服务不周之处,可向热力总公司供热服务承诺制度落实监察小组投诉,小组办公室设在热力总公司政工部。

    地址:开发区辽河路3号,电话:6385007。

投诉3日内答复,10日内处理完毕。遇到特殊情况,无法在承诺的时间内处理完毕的,将向用户作出解释。

    五、赔偿责任

    在供热服务工作中如有违背承诺给用户造成直接损失,将根据有关规定按价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