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供暖办详解采暖期热点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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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暖办详解采暖期热点问题
昨天,沈阳市供暖办就采暖期来临前市民比较关心的问题,做出详细解答。
关键词:陈欠
1.原房主陈欠的采暖费如何处理?
答:2001年11月以前进行房屋产权、使用权变更的用户,其原房主所欠的采暖费,供热单位要依法向原交费主体追缴;2001年11月以后进行房屋产权、使用权变更的用户,必须与供热企业结清陈欠采暖费,并办理供热合同变更手续。对不办理供热合同变更手续的,由新房主负责追缴陈欠的采暖费。
2.破产企业陈欠采暖费如何处理?
答:已走法律程序宣布正式破产的企业,其原企业陈欠的采暖费,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决书的相关内容执行。
3.经认定为不具备交纳采暖费能力的企业,其陈欠采暖费应怎样处理?
答:陈欠采暖费暂作“挂账”处理。困难企业和用户在按比例规定交纳当年采暖费后,供热单位要保证开栓供热。
4.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用户,其陈欠采暖费怎样处理?
答:已经买断工龄、并轨等与原企业(单位)脱离劳动关系的用户,在按原有关安置规定办理手续后,应由用户个人承担采暖费。
5.办理采暖费转移手续前陈欠采暖费的,该怎样处理?
答:供热单位应向原承担采暖费的单位依法追缴,转移接收单位只负责转移后的采暖费。
关键词:交费
1.住房在沈阳但单位却在外地,这样的用户采暖费应该怎样交纳?
答:采暖费由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所在单位承担。单位在外地的沈阳用户,其采暖费由所在单位承担。
2.已实行分户供热的用户不想采暖,可以不交采暖费吗?
答:可以,采暖期中不采暖的个别分户供热用户,应提前向相关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,并保证室内供热设施完好。
3.原承担采暖费的企业已破产或被认定为困难企业,其采暖费是否可以转移到家庭成员的另一方单位?
答:可以,若用户没有办理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更名手续,其转移的前提条件是接收单位应对转移认可。
4.女职工的采暖费应怎样承担?
答:女职工是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的,其采暖费应由所在单位承担。
5.沈阳市目前现行采暖费价格有几种?
答:沈阳市现阶段采暖费价格根据不同的供热方式和供热区域划分。其中,燃煤锅炉供热为19元/平方米,铁西热网供热的为19.8元/平方米,沈海、新北热网供热的20.45元/平方米,皇姑热网供热的为21元/平方米。
关键词:补贴
1.今年的政府采暖补贴对象有没有调整?
答:基本没有调整,仍然是以下几类人员:一是具有市内常住户口的低保户或救助户;二是破产企业的离退休职工;三是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困难企业职工;四是2003年底以前企业转制、并轨,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或自主择业及困难企业中的军转干部。
2.哪些人可以享受采暖补贴政策?
答:破产和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困难企业中的离休干部、解放前老战士、抗美援朝老兵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可享受采暖补贴政策。
3.双职工失业的家庭是否享受采暖补贴政策?
答:双职工失业家庭,如果家庭困难且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沈阳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,在申请领取了“低保证”后,可按政策给予采暖补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