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供暖季于10月1日开始,对今冬因无人居住分户供热的用户,申请停止供热的,请于2026年8月15日至9月15日期间,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供热收费窗口办理供热报停申请手续,逾期不予办理。
申报条件与程序:确因家中确实无人居住,且历年无欠费、非顶楼、一层、靠大山等房屋方可以申报停止供热,并经供热单位工作人员审核通过,并需缴纳本供热期热能损耗补偿费(按原热费总额的30%收取),给予办理申请停止供热手续。在2026年度供热期内,如发现报停用户家有人居住,需补交本年度的全额热费及违约金。
特别提醒:因报停后造成的室内温度低、供暖设施跑漏水等产生的一切损失,由本人承担。如造成相邻用户室内温度持续过低,应恢复供热,须补齐全部热费。